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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來源:深圳新黑豹] | [發(fā)布時間:2015年4月24日] | [文章點擊數:4379] | | |
| 新房快裝修好了,卻因為滲水而導致房子多處遭殃。屋主王先生覺得是裝修公司的過錯,將對方告上法庭。4月21日,寧海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。 30余歲的王某是寧波人,這幾年一直在寧海工作,所以在當地買了一套房子。2013年下半年,他將房子的裝修發(fā)包給寧波一家裝修公司,之后一直期待著住進新房。 誰知等房子快裝修好時,他卻發(fā)現房屋滲水,地板、衣柜、墻紙等都遭了殃。對此,王某心里很不舒服,于是找來裝修公司的人檢查,結果發(fā)現有一根下水道的水管漏水,裝修公司便更換了該水管。為了保留證據,他對更換水管的過程進行了全程拍攝。 后王某自行找了鑒定公司進行了損失鑒定,合計9萬余元。他要求裝修公司賠償該損失,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。今年初,王某將裝修公司告上寧海法院。 案件審理中,裝修公司一方提出下水道水管破裂與房屋滲水無關,后又表示9萬余元的損失是王某自行找人鑒定的,他們無法認同,故要求對滲水原因和實際損失進行重新鑒定。 數月后,第二次的鑒定結果及損失評估均出爐,最終認定房屋滲水與下水道水管破裂有關,損失為2萬余元,雙方認可了該鑒定結論,前天,寧海法院判決裝修公司賠償王某損失2萬余元。 值得學習 法官提醒,本案中王某的做法值得大家學習:1、他將裝修工程發(fā)包給有資質正規(guī)的裝修公司,保障其有可以主張權利的對象;2、錄音錄像為滲水的因果關系鑒定提供了依據;3、維持房屋受損的現狀,為損失鑒定提供了依據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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